廣西廣播電視臺私家車930、綜藝旅游頻道《法治最前線》攜手廣西律師協會,匯聚百名志愿律師,共同推出全新法治融媒節目《律師到現場》,為您維權說法。
受工作或者生活的限制,不少人在婚姻大事上感到頭疼,便會通過中介機構介紹,尋找一位伴侶。
在南寧工作的康先生在微信上看到婚介平臺“我主良緣”的廣告后,就決定試一試,交了2萬元成為VIP會員后,卻沒有等來“美好良緣”,要求平臺退款也一直協商不下。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?
交2萬成為VIP會員
承諾4個月精準匹配4位異性
爆料人康先生說,他是通過微信公眾號了解“我主良緣”婚介平臺。今年2月3日,抱著對婚姻和愛情的憧憬,上門咨詢了一番后,就被領到了一個小屋子內。經不住紅娘2個小時的推銷和展示其他客戶牽手成功案例的誘惑,康先生當即交了2萬元成為婚介平臺VIP會員,也簽署了電子合同。合同顯示,服務期限是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6月2日,服務期限內將為康先生匹配約見4位相親對象。簽了合同之后,“我主良緣”的工作人員還給康先生做了性格測試。
▲爆料人提供的《婚姻介紹服務合同》
爆料人:相親未果
紅娘則開始推銷情商課
2月下旬,在紅娘的安排下,康先生與第一位相親對象進行一對一見面。
康先生:“見了第一個女生,她(紅娘)催著我去加對方的微信,然后立刻去簽了見面確認書,然后,第二天那位女生見了另一個人,相當于第一次就結束了?!?/p>
又過了10多天,紅娘催促康先生見第二位女士,見面后康先生覺得女方的個性不符合自己的擇偶要求。
過了不久,紅娘又安排康先生見第三位女士。
康先生回憶說:“第三個女生說她有哮喘病,紅娘說凡是不影響生育的都不叫病,之前紅娘跟我說會看體檢報告什么的,但是紅娘說也沒確認過。見了第三個之后,紅娘叫我去‘我主良緣’的店面,她讓我去報課,兩個人來游說我,但我不報課,然后態度就不好了,所以第四次我說我不見了,我覺得沒啥效果,我就沒見?!?/p>
▲爆料人康先生
爆料人:要求退費
與婚戀機構多次協商不下
5月,紅娘想安排康先生繼續與匹配對象見面,但康先生拒絕了,并要求“我主良緣”婚介公司退款??迪壬J為“我主良緣”并未提供其在簽約前所許諾的“精準匹配”服務。
康先生:“第一次是說一分都不會退的,說我們的服務就終止了,就完事了,可以不履行什么合同了,我投訴他們,又說可以去改上情感課,可以去抵那個錢,我說沒啥必要?!?/p>
康先生說他的訴求是希望“我主良緣”退還給他15000元的會員費,而在向12345熱線投訴過后,對方僅同意退還5000元。
婚介公司:已履行合同約定
并得到書面確認
相親遭遇滑鐵盧,退費也一直協商不下,于是康先生向《律師到現場》欄目進行求助。6月21日,記者、欄目志愿律師與康先生一同前往“我主良緣”位于南寧的門店,門店的主管人員婉拒了記者的采訪,但提供了深圳總公司一名法務人員武先生的聯系方式。在“我主良緣”的門店里,康先生當著記者和志愿律師的面撥通了“我主良緣”婚介總公司法務武先生的電話。
武先生表示,根據合同約定,公司已經安排4位女士與康先生會面,目前已完成3位的約見,且都在約見后得到了康先生的書面確認,已經履行了大部分的服務義務。
武先生:“康先生和我們這邊的說辭是完全不一樣的,從目前掌握的資料來看,他在我們這里留的、簽字確認的資料是完全相配的,所以說,基于這種情況,大家分歧實在是太大了?!?/p>
記者:“您認為是已經提供了完整的3個會員的推薦服務了,是吧?你們認為自己是做到位的,是吧?”
武先生:“是的?!?/p>
▲爆料人康先生(右)與欄目志愿律師盧丹(左)通過電話與“我主良緣”婚介總公司法務武先生協商退款事宜
康先生承認,每次約見后的確填寫了VIP約見記錄表,記錄表上顯示對客服的服務態度滿意,約見對象符合基本要求,但評價確認表都是見面半個小時后被立馬催促填寫的,并不能完整反映情況。
▲該圖片由爆料人康先生提供
對此,《律師到現場》欄目的志愿律師、北京大成(南寧)律師事務所的盧丹律師認為,康先生不滿意卻填寫了滿意確認表,無疑給他的維權造成了阻礙。
盧丹律師:“填寫表格,還是要實事求是,對于自己想了解的情況要重點了解,并且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應的一些依據。否則在你下完這個結論之后,再對于合同的履行來提出一些不滿意的訴求,我認為這是需要有比較大的舉證的義務。在這種情況下,作為消費者來講,是很難進行舉證的,所以康先生的訴求就很難得到支持?!?/p>
婚介公司:如執意要求退15000元
建議申請仲裁
康先生堅持,因為服務沒有達到自己想要的效果,所以希望婚介公司能退還15000元的會員費?!拔抑髁季墶被榻榭偣痉▌杖藛T武先生向記者表示,如果康先生堅持要求退15000元的款項,建議申請仲裁解決爭議。
武先生:“15000這個方案是肯定沒辦法接受的。如果說康先生執意要求退15000元,我建議他采取我們合同約定的,向南寧仲裁委申請仲裁,以這樣一種方式來處理?!?/p>
記者:“意思是說,他如果堅持要退15000元,就只能走法律途徑解決,是吧?”
武先生:“對?!?/p>
6月28日,在等待了一周后,康先生告訴記者,“我主良緣”依然只同意退還5000元費用,至于下一步如何維權解決此事,康先生表示目前正在考慮當中。
在這起事件中,由于合同確實已經履行了一部分,也產生了一部分實際成本,出于公平原則,盧丹律師認為,如果再次協商,康先生和“我主良緣”婚介公司可進行相應增減,這樣對雙方來說可能更為合理。
律師提醒:消費者
要特別注意婚介合同具體內容
需書面明確退款的條件和標準
近年來,選擇婚介服務的大齡男女越來越多,但婚介方面的投訴糾紛也開始增多。投訴焦點多是對介紹對象數量或者條件不滿意。盧丹律師提醒,在與婚介所簽訂協議時,應明確約定介紹的對象數量,比如不少于多少個,并明確違約責任。另外,對于介紹對象的基本條件也可作個簡單約定,比如年齡、身高、工作、學歷等等,以避免造成糾紛。
盧丹律師:“簽合同之前首先要審核合同相對應的一些條款,那么對于自己重點關心的一些問題,比如說對方的身體健康狀況、對方的財產狀況、學歷、身高等等,有具體的訴求,那么應該在合同當中來明示。在明示之后,在相親的過程當中,可以要求婚介公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來審閱和查閱,以證明推薦對象是符合自己的條件的,在這種情況下再去確認是否提供了服務跟約定的相匹配?!?/p>
▲《律師到現場》欄目的志愿律師、北京大成(南寧)律師事務所律師盧丹
此事件也給急于找對象的朋友提了個醒,不要盲目消費,如果通過婚介公司找對象,一定要注意把婚介機構工作人員與你面談時的“口頭承諾”寫進書面的《婚姻介紹服務合同》。這類糾紛維權,一定要收集好對方違約的證據,將上述證據收集好后,再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解除合同,要求退還部分費用。
《律師到現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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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930記者報道)